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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公车私用多年,这位收费站站长为何如此大胆?
发布:2020/8/29 来源: 阅读:977

 

  站长带头常年公车私用,“四风”典型问题突出

     近日,有芦芽山群众举报称,山西省交控集团忻州南分公司芦芽山收费站站长张树元,自2018年12月任职以来一直使用公车(晋H.NG309)上下班回家,把公车当成私家车在支配,一切费用有单位来承当(一辆轿车一年维修、保养、加油费用将近两万余元),无形之中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如此明目张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典型问题,山西省交控集团领导却视而不见,是一时半会的“灯下黑”还是碍于情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

       

    

  根据廉政准则禁令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之第7点(禁止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严禁公车私用是《党纪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公车私用一经查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或其它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而这位站长居然无视廉政准则禁令,公然长期霸占单位车辆,给自己方便,给社会造成的严重的影响,希望相监管严厉查处,杜绝这种违纪行为的蔓延。

  关于芦芽山收费站站长常年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典型问题突出没人管一事,我们将持续关注。

  来源:话说秀容

      编辑: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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