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静乐县:
超限车辆不翼而飞
近日,山西太佳高速东段一位工作人员向课题组反映:2020年8月18日下午19点左右,皖KR1667、皖KP6713、皖K17307三辆拉有风力发电叶片的大型车因没有相应的超限运输证被他们移交静乐县治超办。这三辆车停在高速下边的国道后,第二天早上便不翼而飞,高速工作人员怀疑这些车辆没有被处罚,因为时间上就不具备处罚的条件!
太佳高速东段的工作人员还告知:这三辆超限车下了高速后,静乐县治超方面接收了这三辆超限车。先后有几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交通执法人员和交警当时就把这三辆车的随车证件扣留,但最终是由哪个部门处理他们不得而知。但这三辆车第二天就离开现场,定是办不下G241的超限运输证的,也不可能完成超限处罚流程。那么是由谁放行、又是谁同意这三辆车擅自继续在G241超限行驶的呢?
早在2008年,山西省就出台了《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本办法针对各级政府负责人治超不力、责任倒查等制定了具体条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职权保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秉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的原则,为解决该领域出现的问题,找出应对的办法,此事已向静乐县治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王县长致电反馈,望依法依规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来源:新时代法治网
责任编辑 杨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