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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一律拆除取缔!全国道路专项整治
发布:2020/11/18 来源: 阅读:39302

           四部门:一律拆除取缔!全国道路专项整治

 
     近日,全国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在交通运输部召开,传达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工作要求,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涉及公路和城市道路。从整治对象看,涉及限高架、限宽墩和检查卡点。从时间跨度看,既涉及本区域既有设施和卡点的现状排查,也涉及对2019年专项清理行动的“回头看”。


  根据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将严格按照“四个坚持”原则和“六个必须”标准进行。“四个坚持”,即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分类治理、坚持创新引领。“六个必须”,即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在国、省、县道以及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侵入建筑限界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未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擅自在乡、村道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在乡、村道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辆应急通行等情形的,必须坚决拆除;除公安、交通、林业、动物防疫部门外,其他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安、交通、林业、动物防疫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承担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固定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通知》要求,要从严从快,筑牢“精密实施网”“管理责任网”“部门协作网”“社会共治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清理”,对违法违规设置的设施和卡点,做到有患必除、应拆尽拆、除患务尽。对保留的设施和卡点要全面设置公示牌,省级汇总清单要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敷衍了事、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来源 | 交通运输部

 

责任编辑  杨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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