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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黑恶势力1698个!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
发布:2020/12/26 来源: 阅读:7933

打掉黑恶势力1698个!

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

      12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通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贾勇生详细介绍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重大战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始终将矛头对准一切黑恶势力犯罪,持续发力、强势推进,不断掀起斗争新高潮,取得重大成果!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通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贾勇生介绍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重大战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欢迎大家。


  首先,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通顺详细介绍有关情况。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杨通顺: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山西公安机关和全省公安民警辅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的新闻媒体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大新闻媒体忠诚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新闻敏锐性,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赢得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感谢大家的辛勤付出!下面,我就中央部署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按照全国扫黑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高站位、高境界、高效率、高标准,重机制、重能力、重实干、重结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始终将矛头对准一切黑恶势力犯罪,持续发力、强势推进,不断掀起斗争新高潮。


  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打掉黑恶势力1698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2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6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25个,破获案件141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36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17.7亿元。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战果始终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2018年、2019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连续两年授予山西省公安厅“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广山西做法。


  通过三年艰苦卓绝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党风政风社风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选十八大以来山西改善民生15个项目之首,人民群众给予广泛好评。2020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达到历史最高的97.79。

 

      

 

山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胜利,主要得益于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对标部署,全面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


  加强党的领导是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的根本保证。省委书记楼阳生主动担纲、统揽全局,强抓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负责制。省委常委会22次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做出重大决策。省长林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从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商黎光主持召开19次领导小组会议,作出“坚持两条主线、深化三打四建”等重要部署,协调推动“六清”“六建”等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突出问题,并深入一线调研指导重大案件办理工作,确保专项斗争持续健康深入开展。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新云75次召开调度会,368次研究重大专案,亲自督办重要线索6634件,亲任全国扫黑办、公安部督办7起重大涉黑案件专案组长,推动专项斗争扎实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公安冲锋在前、部门协同发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省市县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坚持线索核查、案件侦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省公安厅厅长、地市公安局长、区县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四长”责任传导机制,确保压力责任真正传导贯彻到“神经末梢”和“工作一线”。


  二、强化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山西公安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提升新时期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打一场人民战争。省公安厅多次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大张旗鼓发动群众、宣传斗争成果,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宣传“什么是黑,什么是恶”,提高群众对黑恶犯罪的辨识能力。层层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开通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举报专栏,利用山西公安新媒体矩阵向广大群众不间断推送斗争战果和线索举报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知晓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的渠道和方法。组织派出所警力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厂矿、市场和景区,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公安干警感人事迹,充分展示党和政府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建立健全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加强举报人保护措施,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结合省情实际,突出打击重心,推动重点领域治乱除害。


  专项斗争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按照党中央“深挖根治”的工作部署,结合省情实际,紧盯文物、农村、矿产、能源、环境等重点领域,与12个重点领域监管部门探索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向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坚定群众信心。


  ——对准猖獗的文物犯罪。坚持“三追一挖”和“四不放过”工作要求,案件串并深挖、追缴文物溯源、流通领域拦截同向发力,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成功侦办中央领导批示的闻喜“6.03”专案、襄汾“6.15”陶寺北系列盗掘古墓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追回了晋公盘、义尊、义方彝等一批流失海外的国宝重器。2018年以来,累计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5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14人,追缴文物50780件(一级文物285件、二级文物476件、三级文物1695件)。自2018年5月以来,全省盗掘古墓葬犯罪保持“零发案”。侦办“6.03”专案抢救发掘的闻喜酒务头商代墓地,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以山西公安机关追缴国宝级文物为重要支撑的山西青铜博物馆,于去年7月向公众开放,山西公安机关追缴移交的珍贵文物同时也为即将开馆的晋商博物院提供了重要的展陈支撑。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追缴文物数量、移交涉案文物数量居全国之首。


  ——对准破坏经济的涉矿黑恶犯罪。立足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大局,成功打掉盘踞矿产资源领域的黑恶势力74个。特别是通过省公安厅直接指挥、异地用警一举根除了陈鸿志、李增虎、王见刚等通过非法手段操纵基层政权、抢占煤炭及矿产资源、在当地影响极其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为打响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了力量。


  ——对准横行乡里的黑恶犯罪。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10类农村黑恶势力,重点整治4类治安乱点,全面摸排全省1198个乡镇28000多个行政村,累计打掉村霸黑恶势力317个,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政权。


  四、紧盯突出犯罪,深化延伸打击,推动社会治安秩序稳步向好。


  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进一步把打击锋芒对准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扫除“市霸”“楼霸”“行霸”“路霸”以及“套路贷犯罪”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621个,打掉破坏治安秩序、损害社会风气的黄赌毒黑恶势力团伙236个。今年1-11月,全省刑事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0.2%,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八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7%,发现受理治安案件数同比下降32.6%,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向好,营商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五、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不枉不纵,坚决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严密案件质控监管,围绕侦查办案各环节,省公安厅制定出台扫黑除恶《实操手册》和涉案财物认定处置《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公安机关依法侦办黑恶案件。依托山西公安大数据,搭建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于一体的“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和“多侦联动协同指挥作战平台”,推动网上办案强制入轨。抽调60名法制民警组成省厅案件审核专班,分组常驻各市,严把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杜绝“拔高”和“降格”现象。


  六、围绕“六清”目标,强力决战攻坚,推动将黑恶势力犯罪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


  ——开展“线索清仓”攻坚战。紧紧围绕“件件有回音”和“人民群众满意”要求,建立线索核查前后与举报人“双见面制度”。锚定“查深查透、逐一见底”要求,建立“一案双查、双线核查”“重大线索跨市(县)核查”和“三长负责制”。对全国扫黑办交办、群众反映强烈和核查进展迟缓的重大、疑难、复杂线索,一律采取挂牌督办、提级核查、异地侦办、实地督导等措施,确保重点线索查深查透、转化成案,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处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和摸排线索27700余件,2020年10月份前接收的线索已全部办结清仓。 

 

  ——开展“逃犯清零”攻坚战。部署开展逃犯劝投抓捕大会战,坚持“一逃犯、一档案、一专班、一方案”,多警种同步上案,开展大数据、全要素“抄底”研判,推动目标逃犯全部“清零销账”。对目标逃犯全部建档,逐人落实追逃责任,综合运用专案缉捕、悬赏缉捕、教育规劝等手段,打好追逃合成战,我省境内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实现清零。


  ——开展“案件清结”攻坚战。果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涉黑恶案件,对涉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涉黑恶案件全部下发督办令挂牌督办。对受地方因素影响的案件,一律跨市侦办、异地用警、限期办结,推动案件一查到底。特别是聚力打击全国扫黑办、公安部督办案件和隐藏深、实力强、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坚持多警联动、多轨联控、“数据”抄底战法,坚决做到组织体系、团伙成员、资金轨迹、犯罪事实、资产数量、涉案公职人员“六查清”,采取领导包案、专家指导等方法,加快案件侦办进程。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起重大涉黑案已全部审理判决;全省2020年6月底前立案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开展“黑财清底”攻坚战。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打财断血查控一体运行模式,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特别对“见黑见恶不见财”的“零资产”查扣案件逐一“检视复核”,对确无“黑财”的,一律由复核人、专案负责人签字背书,坚决防止黑恶资产流失。截至目前,全省零资产查扣的涉黑案件已全部消除,全省累计查扣黑恶资产417.7亿元,位居全国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财产刑已执行206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开展“伞网清除”攻坚战。围绕黑恶犯罪组织坐大成势的发迹史,抓住黑恶犯罪组织财富爆发式增长等关键节点,对黑恶势力盘踞时间长、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加强督导、持续跟进,深挖“保护伞”;对“见黑见恶不见伞”的涉黑案件,逐案进行复核复查,深挖“硬伞”和“隐伞”,确保做到应查必查、应查尽查。特别是在全国扫黑办督办的闻喜“6.03”专案、陈鸿志专案、任爱军(绰号“小四毛”)专案、李增虎专案等有影响的大要案件侦办期间,适时呈请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上案,始终做到了扫黑打伞同频共振。目前,公安机关在侦办黑恶案件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已全部移送有关部门。 


  ——开展“行业清源”攻坚战。针对粗放管理的传统行业、资源富集的垄断行业、藏污纳垢的娱乐行业、无序生长的新兴行业等行业,按照分析到位、覆盖到位、提示到位的原则,采取“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险提示函分类推送、定期反馈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实现案件侦办与源头治理共同发力。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根据案件侦办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情况,及时向22个行业主管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函7978件,积极推动行业监管部门治乱整序。认真落实《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总体规划(2018-2022年)》,紧紧围绕“三零”单位创建活动,将“无黑无恶”作为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的硬核指标,对打掉黑恶势力的村级组织,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开展重点整顿,挤清黑恶遗毒,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


  七、聚焦能力建设,建强专门队伍,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积极推进对党忠诚教育体系建设,在专项斗争中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严查内部涉黑涉恶问题,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分9期对2428名扫黑民警进行全员轮训,集中对法制民警开展审核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出台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工作指引,旗帜鲜明支持民警严格执法。优化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对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30个先进单位、187名先进个人记功嘉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直接提拔重用。探索建立问责倒查机制,省公安厅对工作薄弱的市县公安局长集体约谈、个别谈话,推动各市真打深打。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收官决胜战关键阶段。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再次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新云对山西公安机关彻底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斗争高潮,以更强的措施、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持续推动“六清”行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斗争成果,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平安山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感谢杨通顺同志的解读。


  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光明日报记者:


  杨厅长,您好!我是《光明日报》山西分社记者,从已经公开的案件看,黑恶势力都是由从事一般违法犯罪的少数违法犯罪分子逐渐发展为危害一方的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的,在打早打小方面,山西公安有什么举措?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杨通顺: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防止从事一般违法犯罪的小团伙做大做强,并逐渐发展成为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团伙,山西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了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


  一是建立及时发现预警机制。严格“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从群众举报、信访反映、社会舆情关注的涉互联网套路贷、敲诈勒索、电信诈骗,以及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私挖滥采、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讨债、经营“黄赌毒”、盗贩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3人以上结伙作案的刑事、治安警情以及“黄赌毒”警情和所有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并针对容易产生涉黑涉恶的高危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对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


  二是构筑智能化常态化打防格局。推进“山西公安多侦联动协同指挥作战平台”与“山西公安情指协同盯办平台”对接,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自动分析推送模块,对同比增幅超过30%的地区、乡镇(街道)予以挂牌整治。建立完善涉黑涉恶重点人员数据库,加强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切实解决好黑恶势力团伙成员重复犯罪和涉案人员低龄化的问题。


  三是完善司法机关同步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公检法司联合出台《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山西政法网络联盟链,将检法机关现场介入指导逐步转化为案前网上前置审查,实时统一执法思想,提高公安机关办案水平,对涉黑涉案件及时依法全面取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只要露头就必然受到法律严惩。


  四是完善警纪协作严惩同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对涉黑案件特别是案情复杂、腐败问题突出的案件,及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上案。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核查进度通报机制,有条件整体移送起诉的,力争公安、纪检同步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持续健全完善涉黑涉恶“保护伞”及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线索移交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纪法协同,坚决肃贪反腐,坚决杜绝黑恶势力在“保护伞”下做大做强。


  五是完善黑产警银协查协办机制。积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建立线索发现移交办法,银行机构在工作中发现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设立或从事发放贷款活动、校园贷、套路贷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服务侦查打击。建立完善公安机关、银行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预测涉黑恶、洗钱犯罪的特点及动向,积极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措施,全链条穿透资金流向、固定犯罪证据。


  六是完善黑恶风险提示制度。探索建立《公安机关和各行各业涉黑涉恶线索相互推送、移交风险提示工作机制》,对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作《风险提示函》,坚持“一案一提示”“一函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山西法制报记者:


  我是《山西法制报》记者,请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贾勇生介绍一下李增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情况。谢谢!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 贾勇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


  以李增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山西公安机关成功侦办的一起重大案件。


  为将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摧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新云同志亲自指挥,省公安厅抽调300余名精干警力组建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案件侦办期间,专案组民警顽强拼搏,连续作战,转战十余个城市,走访证人1000余名,制作卷宗1500余册,形成11万余页850万字的办案材料,16万余字的起诉书,将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举摧毁,将83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这起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等15项罪名68起犯罪事实。


  经查,李增虎于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桑村炼铁总厂,通过经营钢铁生意逐渐积累经济实力,扩张势力。2003年被告人李增虎作为实际控制人注册成立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海威公司等数十家公司和企业为依托,形成以被告人李增虎、李永奇、李永瑞、李永旺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海威钢铁等企业为依托,非法占地7500余亩;非法采石1988万余吨,价值1.5亿余元;非法挖砂达270万余立方,价值9400万余元;长期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非法获利1.3亿元,聚敛起巨额财富,并用非法所得维持组织运行,豢养组织成员,为组织成员配备车辆、发放奖金福利、提供活动经费等。


  2003年至2019年期间,该犯罪集团通过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李增虎犯罪集团严重破坏国家自然资源和当地生态环境,严重扰乱了当地税收、金融等社会经济秩序。该组织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精神震慑,众多被害人不敢报案,甚至外出躲避,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影响。该组织利用其非法影响力,长期把控基层政权,无视选举规定,直接指定村支两委成员,安排组织成员入党,非法控制多个村级政权组织,直接服务其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犯罪集团通过行贿等手段,腐蚀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通过安排公职人员兼职取酬、入股分红等手段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将公职人员发展为组织成员,直接参与违法犯罪。


  该犯罪集团公然暴力对抗执法检查,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实施围攻、谩骂、殴打及威胁恐吓,甚至到政府有关部门公然殴打执法人员,肆无忌惮实施违法犯罪,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


  2020年10月31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增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名被告人因严重疾病对其中止审理,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8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2位发布人。


  同时,也对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来源 :山西公安

 

责任编辑 杨双平 张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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