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巩旭军 侯超)2020年12月28日20时30分许,平陆公安交警大队曹川中队在河阳北路路段设卡检查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小型轿车摇摇晃晃迎面驶来。
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怎能逃脱?民警随即上前拦车检查,发现司机张某某身上酒气扑鼻,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张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记24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杨双平 张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