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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发布:2021/5/3 来源: 阅读:6797

山西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酒精能使人视觉、知觉、触觉、判断、注意力、性格及情绪等生理、心理特征处于异常状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干扰破坏驾驶人对机动车的操纵,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随着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会大大上升。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 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今年5月1日是醉驾入刑10周年,恰逢“五一”假期,群众出行高峰和聚会饮酒易叠加,酒驾醉驾风险上升。为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五一”假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全国统一自4月26日至5月5日针对酒驾醉驾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同步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开展以来,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4月26日至28日,全省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674起,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619起,醉酒驾驶机动车55起。

   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酒驾导致人员伤亡的占比很高。为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精准施策、靶向治理,重点加强餐饮娱乐场所及县区、景区、乡镇道路的查纠力度,并尽量降低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同时,积极协调同级文明办、交通运输等部门,大力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主题宣传,深入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创建活动,带动营造全社会拒绝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整治期间,各地加强宣传提示和警示教育,协调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主管部门及行业企业,在餐桌、电梯、大堂等显眼位置粘贴“酒后禁驾”“杜绝酒驾醉驾”等针对性宣传教育内容,在驾驶人喝酒前给予善意提醒,积极发动社区管理员、服务员及停车管理、收费人员,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酒后驾驶行为。

   下面,就近日部分典型案例做简要通报。

   下一步,全省公安交警将继续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牢筑酒驾醉驾“零容忍”防线,最后再次提醒大家,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莫要侥幸。

   案例1:无证驾驶被罚 解除拘留当事人致电感谢办案交警4月22日,李先生给省公安厅交管局96122便民热线打来电话,对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民警文明规范高效、人性化执法表示感谢。4月6日,李先生因无证驾驶被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民警查处,并受到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22日,李先生拘留期满后,第一时间给96122打电话称,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文明规范、高效人性化的执法,让他非常钦佩与感动,虽然被拘留15日,但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切身感受到了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辛苦,对山西高速交警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深表敬意。

   案例2:“花式”吹起应对检查 驾驶人仍被罚4月26日21时,驾驶员白某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郊区荫营一中路段被阳泉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逮个正着。面对民警询问,白某某闪烁其辞,消极配合检查。经呼气酒精仪检测,白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白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处罚,白某某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3:男子驾车上路 竟是醉驾4月26日21时30分许,驾驶人苗某某饮酒后驾驶晋EUC***号微型轿车行至晋城市武庄路由南向北行至武装路公租房路段时,被正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晋城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随后,公安交管部门又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2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苗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涉嫌危险驾驶,公安交管部门已对其进行刑事立案。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山西交警


责任编辑:杨双平 王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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