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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的通告
发布:2022/11/24 来源: 阅读:45790
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的通告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的

通   告


    为切实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和我县生态环境,持续推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和各类以生态修复、火区治理、土地整治、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腐殖酸厂、选(储)煤厂、洗(选) 矿厂、种养殖场、村民住宅院落等名义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在我县范围内重点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矿产资源,应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处置,如不按规定报告,按私挖滥采行为认定。

    三、严禁任何公职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甚至充当私挖滥采行为“保护伞”,否则按私挖滥采从严从重查处。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项目和个人,由公安和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对私挖滥采涉案人员一律拘留,设备一律没收,保护伞一律深挖彻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类私挖滥采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58-5422324。

    特此通告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杨双平 张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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