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社梁乡村民反映,山西焦煤山煤国际河曲能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土地审批的情况下,在河曲县交通局和城乡建设局与社梁乡镇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条占地125.06亩的运煤专线开工建设,为了解事情的真相,本刊对此事进行了详细了解。
本刊对道路现场进行实地了解,道路正在修建中,如图所示:
此条公路从河畔村至沙墕村,道路宽8米,全长10公里,占地125.06亩,其中占用耕地42.12亩,林地33.89亩,未利用地49.05亩,从知情人处获悉,河曲县交通局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文书中得知,此项目为河畔村至沙墕村通村公路项目,而从下图中可以看出此项目实则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县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电厂道路专线,如图所示:
面对公路两个版本,本刊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分别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解,1,副县长,2,交通局长,3社梁乡党委书记,从分管领导口中能清晰的了解到,此项目为乡村公路,不需要审批(副县长),从交通局了解到一切由乡政府主要负责,而从乡政府了解到这是县里的重要工程。至此本刊不禁要问,难道重点工程就可以特事特办吗?
通过《土地法》可以了解到,如在旧的乡村道路上扩建不超过8米道路时不需要审批,但从新修建必须向所在自然资源局审批,那么就是这么一条用煤专线硬生生让河曲县各级部门扣上了村通公路的名目,并且由县交通局和城乡建设局出文修建,修建这么一条道路占用耕地42.12亩,林地33.89亩,未利用土地49.05亩,是谁给了乡政府这么大的权利?
在随后的走访中发现此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涉嫌违法行为,在未得到村民同意下强行损毁青苗,致老百姓的利益不顾,而忘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
从以上了解情况看,这显然是一次典型的公权挑战(土地法)的案例,望此事能引起山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彻查此事,还老百姓公道!
编辑: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