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公安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 守护平安团圆年(文水篇)
发布:2023/1/30 来源: 阅读:51392

“醉猫”们不要心存侥幸哦!

为给广大群众在春节期间提供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群众平安过年,文水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辅警、联合巡警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民警在重点路段、时段,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酒驾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路面整体管控效能,全力为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春节期间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以来,文水交警1月21日至29日12时共查处醉驾2起,酒驾70起,超员56起,不系安全带46起。现对个别酒醉驾违法人员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远离酒驾醉驾! 案例1:1月24日15时31分,文水大队南安中队民警工作中发现,王某驾驶车牌为晋AH***Y的星途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段马线8公里,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王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案例2:1月25日16分,文水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工作中发现,王某驾驶车牌为晋JVN***的小型汽车在岳飞线由西向东行驶时,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64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3:1月26日14时42分,文水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工作中发现,赵某驾驶车牌为晋JGF***的小型汽车在滨河西路北大街交叉口,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5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且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4:2023年1月26日17时40分,特勤中队在县道段马线马西村附近发现,雷某驾驶晋JG****小型轿车和家人吃完饭回家途中,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3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且雷某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5:1月26日21时57分,文水大队治超一中队民警与文水县巡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联合执勤执法发现,贺某驾驶车牌号晋JN****的小型汽车在胡兰中学附近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依法抽取贺某血液样本进行酒精浓度鉴定,从送检贺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7.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6:2023年1月27日14时28分,吕梁市文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超二中队民警工作中发现,胡某驾驶车牌为晋A1***0的小型普通客车在320省道➕8公里300米,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61mg/100ml。经查询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吕梁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绷不紧酒后禁驾弦,弹不出平安和谐调,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团圆!“醉”与“罪”相连

责任编辑:杨双平 张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