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6日19时05分许,韩某驾驶晋AV4***号华东牌轻型封闭货车,在解放南路文源巷口北侧路段由东向北右转弯时,与由南向北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户某发生碰撞,造成户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韩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户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温馨提示:
1、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路口路段时,注意观察周围车辆、行人通行状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全通行。
2、提醒机动车右转时要礼让直行非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行人按照规定车道通行。
3、非机动车及时到车辆管理所登记、上户非机动车号牌。
来源:太原交警
责任编辑:杨双平 高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