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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交警大队:酒驾醉驾危害大,劝君举杯莫开车!!!
发布:2024/4/6 来源: 阅读:21337

交城交警大队:

酒驾醉驾危害大,劝君举杯莫开车!!!


酒量大 醉不了 夜深了 没人查……

                     人醒了酒就醒了……

         喝的不多 距离也短 没事的 …… 

                                   早就分解了 ……

大多数人认为喝了一点 休息一下

酒醒自然没事

实则不然


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

虽然“酒后禁驾”观念深入人心

但总有人“顶风作案”

抱着侥幸心理 铤而走险

图片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01
自以为没醉
 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02
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醉”。

交城交警
提醒各位驾驶人

人醒≠酒醒!

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

酒精就“去无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城交警安全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定要牢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这条底线、红线

不要心存侥幸

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交城交警
责任编辑:杨双平 张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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