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11时,张某驾驶晋FWF3**号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应县左沙路义井路口,车辆通过路口时遇杨某某驾驶晋FHB0**号车辆由东向西行经该处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两位驾驶员都规范系好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此次事故中、驾驶员张某没有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某无责任。
安全带,生命带,上车之后请牢记前排后排都要系,再着急也要注意安全哦!要知道安全才是回家最近也是最快的一条路,今天你系好安全带了吗?
来源: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高爱国 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