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法制讯(刘建民 李斌斌 报道)
2024年08月19日14时45分许,杨某某驾驶晋JU***2号小型轿车沿旧209线由北向南行驶至高家沟村十字路口超越同向前方由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时,该王未开启左转向灯向左变道时发生刮碰,造成王某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查认定,杨某某驾驶小车未确保安全车距盲目超车,负主要责任;王某某驾驶摩托车转弯时未提前开启转向灯,负次要责任。
中阳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车行驶在路上,不管是超车还是转弯都要仔细观察,注意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行车不规范,车祸就在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