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建民 李斌斌 )2025 年02月17日10 时25 分许,李某某驾驶晋 J1***5 号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中阳县苏朱线由西向东行驶至2KM+20 米处附近时,因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其占道超车时与前方左转弯由刘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后小型客车失控又撞在路面北侧围墙上,致刘某某受伤,围墙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某在不具备超车的条件下占道超车,是本起事故的部分原因,承担同等责任。
当事人刘某某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本起事故的另一原因,承担同等责任。
中阳交警提醒:交警提示:“让”出平安,“抢”出祸端。各位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时,一定不能掉以轻心,牢记安全规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与其它车辆争道抢行,确保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