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旨在通过系列宣传、打击活动,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识谣、辨谣的能力,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和群众遵纪守法、抵制谣言,推动形成依法治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近期,吕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针对网上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等网络违法乱象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网络环境。
1月10日,网民刘某魁为谋取利益篡改事实,在朋友圈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配文案:“有想法的,与我联系”“找我稳上”等不实信息。
目前,刘某魁被孝义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1月30日,网民陈某在朋友圈编造发布“代理文水县信用社贷款”的不实信息。
目前,陈某被文水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1月31日,网民樊某江为泄私愤,在网络平台编造“他人已去世及出殡”虚假信息进行毁谤侮辱。
近日,网民苗某某为引流涨粉,未经核实在网上发布“临县某地发生火灾”的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樊某江被临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苗某某被临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月9日,网民李某瑞捏造事实,在网上公然诽谤他人,对他人名誉进行诋毁。
目前,李某瑞被离石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3月4日,白某某为提高自己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白某某被兴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3月6日,宋某为吸引粉丝流量,在“抖音”平台杜撰发布一则关于“打麻将有人死亡并要求赔偿”网络谣言,该谣言信息在互联网转发,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王某、索某、宋某均被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平安吕梁
责任编辑:杨双平 沙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