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曝光
违法类型: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违法车辆:晋A6***8
违法地点:吕梁市交城县却波街景泰北门口
违法车辆:晋AH***8
违法地点:吕梁市交城县G307国道611公里+600米西向东车道1清徐方向
违法车辆:晋AN***9
违法地点:吕梁市交城县闫交线K9+200西向东
对这些因故意遮挡
企图逃避处罚的驾驶员们
等待他们的将是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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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
故意遮挡号牌的危害
妨碍交警公正执法
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行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造成路面设备无法取证违法行为并记录,使得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属于妨碍交警执法行为。
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或污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增加难度,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因遮挡或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严重干扰路面正常通行秩序。同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心理暗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员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可能就会实施超载运输、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无视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城交警提醒